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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15项举措,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举措涵盖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诸多方面,强化传统文化领域数据权益保护、传统技艺商业秘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主体权益保护等。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徐新介绍,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在知识产权领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情况,如中医药、传统技艺文化传承模式、路径及其有效性问题;老字号在新市场环境下面临传承创新不足、竞争力不足、包容性发展不足、遭遇恶性竞争;传统文化数字化权益保护模式的探索及各传承创新主体的权利边界等问题。
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对症下药”,南京法院15项举措针对南京特色优秀传统文化分门别类提出保护措施和手段,并在诉讼程序机制方面予以完善。
法院强化中医药专利权保护,引导中医药领域开启传承新模式,适度公开,申请专利权保护,通过促进中医药的市场化运用,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依法制裁传统文化产业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擅自使用知名老字号企业名称,及仿冒文创周边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升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品牌价值、维护传统文化产业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厉制裁涉老字号商标抢注、侵权行为,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的相同字号间商标与老字号的权利冲突,本着尊重历史、保护在先、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妥善处理,推动本土老字号焕发新活力。
南京市人大代表、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胜寒表示,举措把司法保护落在实处,具有很强的实操性,对于地理标志、老字号的商业标识出台了很有针对性的做法,同时开创性提出要积极用3D、VR等新型科技等对于传统文化进行全面保护,进一步精准地找到了司法保护传统文化的客体,对传统文化知产保护目标更加精准、手段更加全面。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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